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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6-08-21 来源: 作者:

本校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11号)和《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0号)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党校工作,发挥党校的思想理论阵地与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现提出我校党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党校性质与地位
党校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理论干部的学校,它是培养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阵地,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党校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
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应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深入地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用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造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走在时代前列的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
三、党校主要任务
1、培训党的发展对象、党员、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等。
2、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与讨论。
3、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指导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四、党校培训目标
通过党校培训,主要提高学员以下五个方面的素质: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我校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2、自觉地、坚定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有胜任本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不正之风作斗争。
5、坚持党性,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党校设置
学校党委设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各院(系)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分党校。
六、党校管理体制
党校设校长一人,由校党委分管书记兼任;设副校长一人,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兼任;设校务委员若干名。
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体制。校务委员会在校长的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的各项工作。党校专职工作人员和日常管理工作挂靠党委组织部。
七、党校教学工作
坚持“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学习方法,采取“读、听、议、看、写”五法并举,搞好党校的教学工作。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主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内容,同时开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政治与经济形势相关的一些专题讲座。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备知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
根据学校的实际,结合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应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解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八、党校培训的班次、类型与学习时间
党校教学围绕我校的教学与科研中心,紧紧抓住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从我校实际出发,一般开设以下主体班次及其他需要培训的班次:
(一)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
1、教学目的:激发党的发展对象的积极性,端正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为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理论上作好充分的准备。
2、主要学习内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国内外重大时事,《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基本内容。
3、教学形式:集中讲授、自学、组织讨论、社会实践、调查等形式。
4、学制:一般每学期举办4-5期,每期集中授课时间约20课时左右。
5、考核:学员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发给党校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党的发展对象参加党校培训的证明材料。学员经党校培训并结业是其加入党组织的必要条件之一。
6、承办单位:党校负责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的具体教学组织工作,包括制订教学计划、聘请教师、落实场地、课堂教学、编制和印发试题、发证等项工作。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学员的落实、组织讨论、考勤等项工作。
(二)预备党员培训班
1、教学目的:提高预备党员的理论修养,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2、主要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党性锻炼的有关内容。
3、教学形式:自学与集中讲授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大会交流相结合。
4、学制:每学年举办1-2期,每期时间约需10课时左右。
5、考核:学员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作为预备党员在校期间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
6、承办单位:党校、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及有关部门。
(三)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1、教学目的: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者的理论水平,总结基层组织的实践经验,为更好地做好我校党建工作服务。
2、主要学习内容:邓小平理论中有关党建工作的论述、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实际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
3、教学形式:集中辅导、学习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
4、学制:每学年举办1-2期,时间约10课时左右。
5、承办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
(四)中层干部理论研讨班
1、教学目的:通过理论学习,提高我校中层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从而不断深化我校的各项改革和发展事业。
2、主要学习内容:高等教育管理理论、《全国干部学习读本》、当前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有关业务知识等。
3、教学形式:采用自学和集中上课、分组讨论与课程考核相结合,以及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等形式。
4、学制:每学年举办1-2期,每期时间约需半个月左右。
5、承办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
九、党校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精干、稳定的兼职师资队伍,是办好党校的重要保证。师资力量主要来源于本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教师、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各级领导干部,以及社会知名专家、学者和其他有关同志。对于受聘的兼职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党校付给适当的授课酬金。
十、党校经费来源与使用
学校根据财力和实际需要确定党校的年度经费,每年由学校审定后下拨。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